Dlenskyyyy

随便写写。

Pink 1

·原创—BL向

·第一人称

·试水。

·文笔差,轻喷。

1

      我偷偷地吻了他,就像在我的梦里一样。我们无比地温存,或许只是我单方面觉得如此。我的动作很轻,凑近他的脸颊,我听见他还在浅浅地呼吸着,我的呼吸和他交缠在一起,惊动了他纤长的睫毛。他的睫毛舔舐着他的下眼睑和双颊,黑与白交映在一起,我移不开眼睛。我闭上眼睛轻轻亲了他的嘴唇。就像梦里一样柔软,像棉花糖一样散发出甜蜜的味道引诱我去舔舐。 


  心脏在不停地狂跳,几乎要冲出我的胸膛。最后我只是这样碰了碰他的嘴唇就离开了。我缩回自己的被子里按捺着剧烈跳动的心和平静不下来的情绪。 


  说实在的,在十年前认识他的时候我真的没想到我有一天会这么渴望吻他,实际上,我以为我们会做一辈子好兄弟的。 


      他还什么都不知道。这些龌龊的,经年累月的感情,已经根深蒂固植在我心里。我也有想过跟他摊牌的那一天,他可能会骂我变态然后从我们合租的公寓里搬出去,然后,然后就再也不见。那是个很悲惨的结局,或许我只能想念着他度过余生。可是人生那么长,我怎么可能独自捱得过去? 


      我的心里冒着我和他的粉红泡泡,脑子于是越来越清醒。我们睡在一个卧室,我转头看着他沉浸在梦里,久久地盯着他。闭上眼睛,还是他。我比世上的大多数人幸福,我至少能看着心爱的人入睡。 


  睡着后我做了个梦。梦里确实什么都有。他是我的先生,我的爱人,我们甚至有个孩子。生活平静又幸福,就像我一直向往的那样。 


  我是被他叫醒的。在我的闹钟失败之后,他晃着我的肩膀把我摇醒了,我睁开眼就看见已经收拾妥当西装革履的他。他大概要去上班了,看我醒了就抬手看了眼表,“我走了啊。早饭你记得吃。晚上可能回来的晚,帮我留个门。”最后他拍了拍呆滞的我的脸颊,拎起包走了。晚上又要加班做案子吗?我没问出口,他在律所的工作是我一窍不通的。 


  这是我们认识的第十年。我们都是二十四岁。他刚刚成为知名律所的挂牌小律师,而我,延续了大学里的爱好成为了专职写手,平时写小说写专栏,文笔不错所以读者也不少。 


  我认识他的时候是初二。那时候年纪小,喜欢拜把子认兄弟。认了兄弟就没有不帮兄弟的理,为此我曾经跟着一帮其他的兄弟去帮大哥抢“女朋友”。那时候谈恋爱能有多么认真?不过是饮料和面子的交易。“大哥的女朋友被别的“大哥”抢了,面子丢到底,只好要我们这群小弟去伸张正义。对方阵营也很庞大,里面就有他。他一直很好看,所以站在那乌央乌央的人里也很出挑。我听见我们老大叫他徐蕴,说他忘恩负义。当时不住地感慨,好看的人名字都好听。 


  打起来的时候我很后悔。对方人多且强,我们简直是以卵击石。他很厉害,一个人就撂倒了很多人。我打了一段时间打算开溜,走之前瞄了一眼他和我大哥。我大哥被他按在了地上。他没再动作,只是说了什么在警告大哥。我刚打算跑,就恰好对上了他的眼睛。 


  他把我大哥撂下。三步两步就把要跑的我拦住了。他钳着我的后颈,好像笑了,但我低着头什么也看不见,我只听见他说:“好看吗?” 


  我摇头也不是点头也不是,不知道怎么回答才能逃过这一劫。 


  “朋友,考虑逃跑不考虑反水吗?身手不错我亲自招你当兄弟。”他好像一直在笑。我也不知道他在笑我的怂还是什么。反正很好听的。 


  所以我最后反水了。 


  新的大哥让我跟着他就好了。初中的他很爱打架,但是学习也很好。每次我看着他的名字明晃晃地在名次榜单的前列我都要羡慕加崇拜一番。然后他就会为了营造身高差把我的头按下去揉揉。其实我们差不多高,但是我总是觉得自己真的矮他一头。 


      他真的很厉害。不论是那时候还是现在我好像一直都在追随他的脚步。 


      后来他开始做好学生,我也跟着做好学生。那时候我常常被戏称为他的奴隶,但我想只是我跟着他走上了正道而已。 


      只不过人生步入正轨的同时,我的心走偏了。

评论

热度(5)